关于补发2022年在档困难职工疫情生活补贴名单的公示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2022年在档困难职工疫情生活补贴补发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问题反馈至平顶山市职工服务中心。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2022年在档困难职工疫情生活补贴补发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问题反馈至平顶山市职工服务中心。
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现将曹武峰等48名参加2023年度第一批疗休养职工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平顶山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
3月22日上午,市总工会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十届六次全委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2023年我市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总、市总工会部署,突出做好“五大行动”、“十件实事”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的工作,不断提升维权服务工作质量。
一
2023年全市劳动经济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总、市总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三大行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行动、建功新时代主力军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省总《关于开展全省工会经审工作调研的通知》精神,市总经审办组织开展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3年3月中旬—4月中旬。
1、3月20日前,各推荐单位向市劳模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以下初审材料:
(1)评审推荐工作机构名单。需加盖公章,纸质一式两份并提供扫描件。
(2)推荐汇总表。机关事业单位人选填写附件3,其他类别人选填写附件2
2023年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经基层单位工会民主推荐,市总工会评审、复查,市总工会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3年市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1日至7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于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799620。
序号 单 位 职工姓名 救助金额
1 公交公司 谢瑞晓 15000
2 平高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