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总工办发〔2023〕3号),经过基层民主推荐、公示,逐级遴选,市推荐评选工作机构办公室把关,市总党组研究确定,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总工办发〔2023〕3号),经过基层民主推荐、公示,逐级遴选,市推荐评选工作机构办公室把关,市总党组研究确定,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平顶山市“最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平工文【2022】36号)要求,为激励我市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锐意进取、勇挑重担、精益求精,促进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总工发【2011】27号)、《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工审会发【2016】5号)及《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经审监督的实施意见》(豫工文【2019】103号)等有关规定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平顶山市“最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平工文【2022】36号)要求,本次评选活动共收到35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报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市总成立了评审委员会
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鹰城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平工文﹝2023﹞3号)和《关于推荐第四届鹰城大工匠的通知》(平工文﹝2022﹞38号)有关要求,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确定了第四届“鹰城大工匠
现将《鹰城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鹰城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2022年,全市各级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在全市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劳模出彩行动”,组织动员各级劳模先进人物
经劳动模范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审核上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向我市26名市级劳模发放特殊困难帮扶救助金。现将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
根据省总工作安排,9月份在全市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目前,省级劳模调查审核工作已经进行完毕,经党组研究同意,申请困难救助人员44名。经过劳模本人填写申请表、基层工会入户调查、会议研究、情况公示
序号 单 位 职工姓名 救助金额(元)
1 平棉集团 蒋奎霞 3000
2 农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