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运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工运理论研究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提升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调研能力,更好地指导我市工会改革创新工作,为职工群众服务,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工运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内容

参评作品为工运理论、政策研究等与工运、工会工作相关的论文、调研报告等,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往年参评过的以及与工运理论、工会无关的文章不在参评范围。

二、参评数量

各县(市)区报3-6篇,各产业工会报2—5篇,市总直属企业各报2—5篇,其它单位报1-3篇。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及时对参评作品进行汇总,积极参与评选。严禁网上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作品用A4纸打印一式十份报送至市总工运研究室(文章标题黑体二号字,标题下注明作者和单位,正文三号仿宋字,小标题加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gyyjs@pdsgh.org,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2023年度工运理论研究成果”。市总工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在一等奖中择优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

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报送地址:市总工会工运研究室(1301室)  

联系电话:3799658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平顶山职工摄影展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近年来平顶山市广大职工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精神风貌,在全市广大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职工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激励全市职工凝心聚力,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的绚丽篇章,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平顶山职工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扣劳动和奋斗主题,突出职工元素,通过职工摄影家的镜头,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体现我市各行各业职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为实现“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发挥主力军作用,展示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热忱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的具体实践,展现鹰城职工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的精神风貌和主人翁风采,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强音。

二、奖项设置

(一)作品类奖项设置: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优秀奖若干件。以上奖项均颁发相应证书。

(二)组织类奖项设置:本次展览以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为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颁发相应证书,并在后续出版画册中予以体现。优秀组织奖评定标准以投稿时“所在区域”及“所在产业工会、市直工会、直属企业工会”数量为依据,如需组织团体投稿请联系组委会开通专属投稿码。

三、征稿须知

(一)征稿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二)征稿对象:围绕本次摄影展主题进行创作的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

三)征稿细则:

1.参展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格式;作品不小于4MB;组照4-10幅,不需提供组照排版图片;每人限投5幅/组;不接收与劳动主题无关的自然山水风光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裁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元素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

2.投稿作品命名格式为:作品名+作者姓名+拍摄地+电话+单位

3.投稿作品为近五年来即2018年7月以来的摄影作品,曾获得过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主办赛事奖励的摄影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4.投稿作品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作品画面上不得透露作者姓名。

5.组委会对参展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未入选作品组委会不采用,使用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6.作品评选期间,组委会将根据需要通知部分参展者提供原片以供查验,未按规定提供者主办方将取消该作品参展资格。

7.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展活动的参展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其它事项

“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平顶山职工摄影展作品征集完成后,市总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平顶山职工摄影展作品评选出来后,将根据市总工作和重大节日活动,安排向社会公开展示,同时将获奖作品在市总公众号上进行线上展示。

投稿邮箱: xcjyb@pdsgh.org

联系人:邢 蕾  袁亚超  海  岩

电话:0375-3799611

关于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比赛结果的公示


正文

        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平工文【2023】27号文件的要求,我们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全市教育系统共推荐出347名优秀选手参加了市级比赛,经过严格组织评审,大赛评出各学科特等奖一名,一、二等奖若干,具体评审结果见附件。

表彰文件将在随后时间下发,请关注平顶山工会网。

公示时间:2023.7.20——2023.7.26(5个工作日)。

请各位获奖选手注意核对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异议请打电话0375-3799631咨询。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总工会开展“听心声、知心愿、解心忧”走访劳模(工匠)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主旋律,激发广大劳模(工匠)创新创造活力,积极营造先进模范人物的浓厚氛围,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听心声、知心愿、解心忧”走访劳模(工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和工匠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总、市总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真诚倾听劳模(工匠)心声、真实反映劳模(工匠)现状、真情关心劳模(工匠)困难,通过走访、走近、走进活动,真实了解掌握全市劳动模范和工匠生产生活状况、思想状态、作用发挥等情况,更好地关爱、关心、服务劳模(工匠),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劳模(工匠)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建设中再立新功,为“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和“四城四区”目标,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鹰城绚丽篇章。

二、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7日至11月30日

三、走访对象

全市范围内荣获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和工匠。

活动内容

(一)摸清本单位劳模(工匠)底数、学历状况、管理服务等情况。

(二)摸清劳模(工匠)个人现实情况。包括身体、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等。

(三)摸清劳模(工匠)在当前从事的行业、岗位上,做出的新的成绩、新的突出贡献,新的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先进事迹等。

(四)摸清劳模(工匠)对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走访方式

以各单位自行走访为主,市总检查督导为辅。(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3)。

六、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7月17日— 7月21日,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7月24日 —10月31日,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

完成走访活动,市总工会适时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组将走访情况形成书

面材料提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开展活动讲评,将劳模和工匠反映的问题整理分类,建立台帐。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总工会成立“听心声、知心愿、解心忧”走访劳模(工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走访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荆建刚同志任组长,周万庭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总各部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刘国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走访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工作,确保走访活动落细落实。

(二)转变作风,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轻车简从,务实节俭,认真组织,不走过场。

(三)弘扬先进,搞好宣传各单位要发掘劳模(工匠)先进事迹,充分运用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号召广大职工群众向劳模(工匠)学习,进一步凝聚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而努力奋斗。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对走访的基本情况记录要详尽、具体、客观、真实,对劳模(工匠)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要及时收集、整理。各单位务必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走访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附件:1.走访劳模(工匠)活动基本信息统计表

           2.走访劳模(工匠)活动家庭生活困难情况统计表

           3.走访劳模(工匠)活动安排表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健康”活动的通知


正文

当前我市已进入盛夏季节,多地气温连创新高,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超过40℃,给广大职工尤其是户外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维护高温期间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及时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广大职工的心坎上,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9月。

二、活动内容

(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把“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把“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为契机,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现工会元素、职工喜闻乐见的防暑降温活动。

(二)突出重点人群,广泛组织开展“五送”等活动。各级工会要及时统筹安排,以夏季露天作业的物流、电力、建筑、环卫等行业和存在生产性热源高温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以及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以“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培训”、“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为主要内容的“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有条件的还可以组织医疗服务队、心理专家、志愿者到职工群众较为集中的生产项目现场,进行暑期防病知识宣传,提供医疗咨询、心理疏导等精准、贴心服务,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聚焦职工困难,帮助解决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各方力量参与“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要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根据企业生产安排、职工作息安排、职工住宿条件等实际情况,走访慰问奋战在高温一线的职工,认真倾听职工呼声,主动关心职工诉求,协调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对危害职工职业健康因素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单位党政和上级工会反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工会要切实发挥劳动保护监督职责,一是督促用人单位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职工高温天气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职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职工加班。二是落实高温津贴。要严格落实《关于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有关权益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8号),按照规定标准和形式发放高温津贴,纳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三是完善防暑降温措施。用人单位要在高温天气户外工作场所或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要对不适宜高温天气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要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五)协调资源形成合力,加强高温天气用工指导。各级工会要主动对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行政部门组织对高温天气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结合走访慰问、隐患排查等活动,围绕防暑降温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高温健康体检等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尤其关注露天作业的建筑、物流、交通等重点行业以及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环卫工等重点群体,解读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高温津贴支付等政策,督促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制定和完善防暑降温措施,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合理调整职工作息时间,科学安排生产,确保夏季企业生产安全、职工生命安康。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活动实施办法,明确具体措施,安排专项资金,充分整合工会资源,集中力量开展活动。

(二)严守纪律,转变作风。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干扰企业和职工的正常生产生活,在“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中展现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良好作风。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工会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等传播媒介进行大力宣传,深入报道“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活动的开展情况,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关心关爱户外、露天、高温作业职工的安全健康,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一线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新区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于2023年9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开展“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联系人:李伟      电话:37999613

 

 

公 示


正文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十九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23〕29号的文件要求,经市总党组研究,现将我市拟推荐的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候选单位及个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17日至21日。若有异意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总工会反映。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工人文化宫院内市总工会13楼宣传教育部

邮 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3799611(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候选名单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

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候选名单

窦小伟  湛河窦小伟外科诊所负责人

景  奇  叶县天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关于拟授予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个人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的公示


正文

经基层单位工会和劳动关系三方按程序民主推荐,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等四家单位联合评审,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3年平顶山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扬并拟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奖章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11日到17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799617。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市总工会、市教育体育局决定,2023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制定助学措施

        各级工会要重点关注困难职工群体的生活状况,详细调查摸底本地区、本行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升学和就业情况,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教育负担状况、生活学习费用、所学专业和就业意向等综合信息,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助学帮扶措施,做到统筹兼顾、因户施策。

        二、加强制度保障,有效衔接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政策

        各级工会要协助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助学就业政策,各级教育部门要协助当地工会与高校加强衔接,为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利用现有学生资助政策,将就学期间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及我市学生“奖、贷、助、补、减、免”政策体系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保障其享受相应的救助政策,在就学期间为其提供全程服务。

        三、发挥组织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的平台枢纽作用,吸引汇集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助学力量,对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四、拓展帮扶形式,延伸助学活动链条

        各级工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机制,实现助学帮扶常态化;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纳入助学活动范围,同等条件同等帮扶,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上学难、就业难等实际问题;可以对资助过的往届生开展暑期专项勤工俭学活动,并给予岗位补贴;困难职工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同时入学的,可以分别提供助学救助;要全程跟踪帮扶,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跟踪助学,直至其本、专科毕业;有条件的工会可以将高等教育之外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等纳入助学范围,鼓励继续将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助学范围;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各级工会要加强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协作,根据困难职工子女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校企对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就业帮助,形成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全程链条式帮扶服务。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请各级工会于9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市总工会联系人:冯铭

        联系电话:0375--3799617

        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樊春燕

        联系电话:0375--2629932

 

            附件: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总工会“关爱职工健康 体检送温暖”活动平顶山站启动


正文

6月26日上午,河南省总工会“关爱职工健康 体检送温暖”活动平顶山站启动仪式在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康养中心举行。

河南省总工会资产管理部三级调研员赵映霞出席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平顶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周万庭,河南省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主任科员吕爽,汝州市人大副主任、汝州市总工会主席杜占广,平顶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党委书记、院长靳汀雁等领导及100余名汝州市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了启动仪式。

“关爱职工健康,体检送温暖”活动是省总工会确定的2023年突出办好的“五大行动”“十件实事”之一,体现了党对职工群众的关心爱护。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但提高了职工群体的健康防护意识,也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受到了汝州市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使他们深切感受到了河南省总工会的温暖。

根据安排,6月26日至7月2日,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将对汝州市700名困难企业职工、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劳模开展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内科、外科、心电图、彩超及DR胸部透视检查等,以及为职工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持续跟踪职工健康状况,防范健康风险,更好地提升职工健康生活品质。

下一步,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县区的体检工作,落实好河南省总工会“五大行动”“十件实事”部署,圆满完成平顶山地区的职工体检任务,切实将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让职工深切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关怀。

关于2023年度平顶山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拟命名单位的公示


正文

经基层单位工会申报,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推荐,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3年度平顶山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79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