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正文

3月5日上午,郏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在总工会四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广泛动员全县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县总工会主席张怀昌、常务副主席张亚菊、副主席李松锋,县人劳局、中小企业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办事处)工会主席,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会主席及全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参加会议,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亚菊主持会议。

县总工会主席张怀昌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的成果,指出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在2012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努力做到四点:一是要明确重点;二是要吃透难点;三是要运用撬点;四是要把握节点。要通过拓展新思路、新举措,取得新成效,确保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落实。

会上,县总工会副主席李松锋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进行了认真动员和全面部署,邮政局、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在现场进行了要约答复,培训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发放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问答、工资要约签订程序、台账表等相关资料。

平顶山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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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上午,平顶山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总工会13楼会议室举行, 市劳动关系三方的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各县(市)区总工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同志、各产业工会负责同志、部分企业行政及工会主席130余人参加了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兴胜同志宣读了《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冬梅同志宣读了《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汝州市总工会、郏县产业集聚区工会、平棉纺织集团工会三家单位在仪式上做了经验介绍,舞钢市产业集聚区、郏县产业集聚区、市燃气公司、市邮政局、汝州三源牧业、湛南国家粮库6家单位在现场进行了要约答复签约。

李丰海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企业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活动。全市各级工会一定要要紧紧抓住全市“要约行动月”这个有利时机,按照市总下发的《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层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分解细化任务,组织得力人员,集中一个月时间,打一场实施集中要约、动态要约、专项要约、定期要约有机结合、相互呼应的攻坚战,确保活动月期间各地的要约率达到100%。

李丰海强调,要充分运用三方机制平台,采取联合调查研究、联合督促指导、联合培训交流等形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工会要持续强化工作督查指导,激励问责机制,把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个项目工程来运作,明确责任,摸清底数,排好队伍,逐个销号,确保实效。要持续落实“一把手工程”和分包制度,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活动仪式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同志主持,张书记指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李主席讲话精神,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把握好“三个明确”。(一)要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明确开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要明确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做到“敢谈、真谈、善谈”。二要做好“四个结合”,即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当前开展的“面对面、心帖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工作相结合,与“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相结合,与“帮扶困难职工、关爱女职工”行动相结合,与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相结合。三要做到“三个贯彻始终”。(一)要把宣传发动、大造声势贯彻始终;(二)要把领导重视、强化责任贯彻始终;(三)要把多方督导检查、奖惩激励贯彻始终。

卫东区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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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下午,卫东区举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区总工会主席李国团参加会议并讲话。辖区12个街道工会主席、工会专干、劳动部门专干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及《平顶山市卫东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会上,建设路街道、广厦集团分别介绍了2011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的经验。

会议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要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一定要把“要约”工作抓紧抓好,充分认识开展“要约”工作的重要性,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开创工作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不断提高“要约”的质量。各街道和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要约”工作,不断规范“要约”的内容,提高“要约”的质量,扩大“要约”范围,使应“要约”单位全部纳入“要约”范围,同时加强“要约”工作经验的交流与推广,不断提高“要约”的签订率和履行率。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及业务指导工作,培养一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专业人员队伍,提高协商能力与水平,促进全区工资集体协商水平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四、加强督导,区总工会成立三个督导组,对各街道、企业开展“要约” 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要约”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制定奖惩措施,活动结束后进行考核总结,奖惩兑现,促进工作。

鲁山县举行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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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下午, 2012年鲁山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在鲁山宾馆会议室举行。启动仪式由县工会主席李怀中主持,县委副书记赵会杰,副县长李玉洁出席启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赵会杰副书记说,要贯彻落实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两办《意见》,深化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进一步认识开展要约行动月活动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全县迅速掀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热潮。通过要约行动月活动,推动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拓展,确保今年全县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到建会企业的95%以上。

赵会杰副书记强调,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有助于形成强大社会氛围,是推动企业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重中之重的工作。

赵会杰副书记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启动仪式上,有色汇源公司、方圆碳素2个企业作典型发言。

平顶山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召开高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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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下午,平顶山高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在高新区管委会七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高新区人事劳动部(组织部)部长、区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徐战胜同志主持。

启动仪式上,区工会主席朱中宽同志宣读了《平顶山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河南朗润集团公司工会主席陈俊平代表企业发表倡议,高新区工委副书记冯中涛做重要讲话。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明确本次本地区开展要约活动的范围,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务求工资集体协商“真谈、有效”。要大力宣传要约行动月活动和相关政策法规,争取达成社会共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以这次“要约行动月”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抓好示范带动,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把高新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做出新的贡献。

冯书记最后提出五点要求:1、各企业工会组织要把“要约行动”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向企业领导认真汇报;2、各企业要成立组织,一把手主抓这项工作进展,工会积极配合,打好主动仗;3、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研究,迅速行动,在3月25日前将要约工作进行完毕;4、遇到困难随时向工会联合会反映情况,工会、人事劳动局向企业进行及时援助,协调沟通;5、工会、人事劳动局、工商联对本次要约行动作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将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汝州市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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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下午,汝州市总工会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平顶山市总工会九届十五次全委会精神,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姚军柱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会精神。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平顶山市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李丰海的讲话精神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报告对2011年的总结实事求是、切合实际,工作安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对指导全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

姚军柱主席要求每个领导班子成员,一是要组织分管部室人员,对照平顶市总工会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点,统一思想,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全力推进“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困难职工进行排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帮扶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要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为契机,成立的4个督导组要切实发挥作用,深入到各乡镇街道、系统工会和企业工会进行跟踪督查,全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四是要对乡镇街道、系统工会主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做好工会工作能力,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发展需要;五是要结合庆“五一”,广泛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弘扬劳模精神,提升职工素质,促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六是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力,按照“创特色、育品牌、抓提升”的工作要求,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工会干部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汝州市举办2012年“春风行动”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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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春风行动”汝州市2012年春季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在汝州剧院广场隆重举办,平顶山市劳务输出服务局副局长康永,汝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郑旭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姚军柱等出席并讲话。

姚军柱主席在讲话中指出,稳定就业是民生之本、强市之策、和谐之基。以“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妇联,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促进就业政策,通过搭建劳务对接平台,为广大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帮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职工、未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帮助更多的用人单位招聘到合适的人员,同时,市总工会开展了“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春风暖万家”活动,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近距离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分类进行帮扶。举办市总工会第七期下岗失业职工、农村富裕劳动力和未就业大学生岗前技能培训班就要开班,免费培训100人,并提供“一站式”的就业介绍服务和创业帮扶服务。希望求职的同志们能主动洽谈,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和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各用工单位重诺守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员工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实现企业稳定发展和员工劳动致富的“双赢”。

初步统计,当天参加招聘会的企业共有102家,提供就业岗位1536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 3000余名失业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未就业大学生到现场求职,1256 人初步达成用工意向。

鲁山县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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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职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工资协商在劳资关系中的作用显得特别重要。近年来,工资增长幅度与企业效益增幅不成比例,而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逐年上升,因此,我省把每年的三月定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月,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各级工会组织、劳动部门、工商组织要切实增强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一切困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积极行动,争得党委及企业行政的支持,尽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有效工作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工会作为主推机构,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善于借力,积极争得各级党组织和企业行政的支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多方配合、工会主抓、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到党委和行政的重点工作中去,拿出专门时间,抽调专门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同时,要找准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大造声势,烘托气氛,通过“要约行动月”活动,共同营造工资集体协商的良好氛围。

企业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省总工会近期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两办《意见》要求,宣传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让企业经营者看到工资集体协商不仅是为了保障职工合法、合理的工资权益,更是为企业发展聚人心,同时也让职工懂得工资集体协商是用合法的方式争取权益的有力措施。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让企业与职工相互履行责任,承担义务,共同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社会和谐的目标。

三、发挥优势,履行职责,实现工资集体协商与工会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工资协商,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全县企业工会组织要以“要约行动月”活动为契机,在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同时,不断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要教育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正确认识自身权益与企业发展的关系,珍惜岗位,努力工作,以主人翁姿态为企业稳步发展贡献力量。要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动员职工为企业快速稳步发展贡献聪明才智。要将工资协商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等有机结合,以工资集体协商促劳动关系和谐,以劳动关系和谐促企业发展,实现劳资双方共谋发展,互利双赢。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是一项惠及职工,振兴企业的良策,相信每一位有责任感的职工、工会人员及有远见的企业家都应切实行动,为我县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鲁山县总工会
2012年3月1日

鲁山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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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工会、系统工会、基层工会,各乡(镇)社保所、各重点企业工会:

今年是落实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要求的第三年,也是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联合会决定, 2012年3月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积极帮助和引导全县各类企业建立比较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力争2012年底95%以上全县建会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点要从“依法推进,全面覆盖”向“提升质量、重在建制”转变。

二、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1日-3月5日)
1、举行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2、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细化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辖区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3、要大力引导推进各行业、产业集聚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4、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组织本地宣传活动,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
(二)要约阶段(3月6日-3月15日)
1、企业工会要积极主动向企业行政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企业工会要约有困难,上一级工会帮助要约。规模小不能单独进行的,进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积极探索“上代下”、“上参下”,“二次协商”、“二元协商”,“协商层级上提”、“签订合同下移”等方式来开展工作。
2、对无理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回应要约的,上一级工会要及时介入,依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坚决查处。
3、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及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三)协商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1、要围绕工资增长、劳动定额、计件工资单价等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切实把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工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
2、以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3、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统一的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
4、劳动关系三方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审查备案阶段(3月26日-4月2日)
1、企业应将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协议文本及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将已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文本同时上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2、各级工会组织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台帐制度。
3、县劳动关系三方将以备案文本及台帐明细作为督查依据。
三、其它要求
1、全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
2、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政策,宣传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中的好典型,好作法,营造工资集体协商氛围。
3、各乡(镇)办事处、各企业将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措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帐表于4月2日前上报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社会保障部)。

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 山 县 总 工 会

鲁山县工商联合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工资集体协商 要约行动月 实施方案
鲁山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共印200份)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鲁山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土门办事处,各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保障劳动者参与工资分配决策的权利,创造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经研究,决定调整鲁山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会杰(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乔彦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玉洁(县政府副县长)
李怀中(县总工会主席)
成 员:秦冠举(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伟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向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王献春(县财政局局长)
司群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建伟(县商务局局长)
党栓政(县工信局局长)
付 国(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淑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延辉(县总工会纪检组长)
程万通(县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吴延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就业促进股股长李超、县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张向阳任副主任。

中共鲁山县委办公室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