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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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省、市两办《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广泛动员全区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强力推进企业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职工收入合理较快增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新华区总工会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坚持把“要约行动月”活动做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以来,严格落实新华区工会主席吕聚合同志的重要指示: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坚持参与和维权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坚持企业主与职工的“双赢”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目标。始终把推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权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构建和谐的重要工作.新华区总工会精心部署、强力推进, 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圆满结束。截至目前,全区共发出要约书576份,收到答复书576份,要约率、答复率达100%。已签订553家,签约率达到96%。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要约率、答复率、协商率、签订率达到100%。其中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33份。覆盖企业394家、职工12445人;签订行业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份,覆盖企业52家、职工694人。其中316家企业单独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32111人。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要约率、答复率、签约率达到百分之百。中小型非公企业集中的八个镇(街道)全部鉴订了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覆盖职工13139人、覆盖率达到97%以上,职工工资年平均增幅达10%左右。

今年以来,新华区总工会坚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动员全区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在服务企业、帮助职工、促进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平棉集团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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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6日上午9:00,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平棉集团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隆重召开。来自各基层单位共15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余文英、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康建民、市轻纺工会主任马玉豪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总工会副主席余文英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先顺分别为大会致词。

大会审议通过了党委书记付国定代表公司工会委员会所作的《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随后“三委”分别召开了第一次会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赵玉亚同志当选为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张树清同志当选为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张改平同志当选为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新当选的公司工会主席赵玉亚同志在大会上讲话,最后,公司党委书记付国定同志代表公司党委对今后工会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下午5:20分,大会在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新华区九方圆商贸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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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2日,市九方圆商贸有限公司职工正对企业工资协议进行集体协商。据了解,为保障职工基本利益,新华区工会对辖区公司、企业开展了“共同约定计划”。该计划以确保职工工资、待遇为目的,要求用工方与职工互相承诺,推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

亚坤集团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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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9日,亚坤集团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在宝丰书画院会议室召开,以总经理田洪勋为首的行政方和以工会主席王艳红为首的职工方共计12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宣读了《河南亚坤集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职工方和企业方代表就职工工资分配、工资增长、工资支付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平等协商。

会议上,双方代表纷纷发言,根据集团实际情况,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调资方案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双方认为,在新形势下,企业要积极有效、有步骤地为企业发展、为职工利益切实解决难题,逐步适度增长和提高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障和福利水平,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和提高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共同促进我集团更好更快地发展。会议一直在热烈、友好的氛围中进行,并达成共识。最后,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分别在《河南亚坤集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上签字,协议将提交集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会后,总经理田洪勋说, 企业与职工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荣辱共存的共同体。工资集体协商是处理好劳资关系、保护好职工权益,更是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双方就工资增长等问题进行协商,虽然行政方和职工方站位不同,但我们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要把我们的企业做大做强,使我们企业的经济发展之路越走越宽,使我们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越来越高。相信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将更好地鼓舞职工士气和干劲,为亚坤的长远发展积蓄力量。(王艳红)

郏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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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之后,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局委(系统)、县直各企事业单位,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迅速在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掀起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热潮,经过县工资集体协商督导小组的督促排查,大多数乡镇(街道)、局委、企业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特别是: 薛店镇、堂街镇、安良镇、白庙乡、龙山街道、物资总公司等单位工作到位,推进迅速,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通报表扬。

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县所有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特别是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要加派力量,集中人力、物力、精力,结合工会组织建设情况,4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资集体协商与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工作,努力实现“两个普遍”。要规范程序,协商到位,克服难点,培育亮点,扎实工作,促进全局,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教科文卫体工会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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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平顶山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在市总工会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60多家基层工会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总九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省教科文卫体2011年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总结回顾2010年全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 对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2011年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结合本系统特点,努力推进“两个普遍”在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本系统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教科文卫体系统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二五”目标、率先实现崛起而建功立业。

舞钢市一小工会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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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舞钢市一小工会自3月1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在该校教师中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

此次活动的开展旨在为教师教学技能的展示提供平台,为大家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提供交流机会,同时也是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举措。活动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在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参与活动的对象涵盖全校所有学科任课老师。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

在历时一个月的教研活动中,语文数学老师打造“同课异构”高效课堂,每个年段的三位老师认真围绕如何把握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如何设计教学流程、如何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等问题进行了多次探讨,并且在每人讲课结束后,交流课后的感悟,不断对教学设计进行调整,力求有新的突破。

通过互相听课、评课,取长补短,借鉴他人的优点,为有效打造高效课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讯员 谢春豫)

凝聚职工力量 营造和谐氛围 曙光街街道工会召开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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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5日下午,曙光街街道工会召开了区域性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来自各条战线的职工代表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位代表听取和审议了曙光街街道工会工作报告,通过并签订了曙光街办事处区域性集体合同。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国杰做了重要讲话,讲话主要围绕三方面展开:一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用“以人为本”的理念行使好工会的责权;三是要用“只争朝夕”的精神完成好各项任务。王书记强调:各级工会干部、职工代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并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协调好各方关系,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这次区域性职代会充分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对于推动基层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于评选推荐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了更好地落实市委“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激励全市广大职工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努力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目标任务,市总工会决定在今年“五一”前夕,对在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向他们分别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奖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1、为深化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

2、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

3、在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创新型企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5、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重大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

6、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7、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贡献;

8、在防范事故、保护环境、维护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9、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0、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评选推荐名额

本次拟表彰五一劳动奖状20个,其中企业事业(机关)单位10个,车间、工段、班组、科室10个。“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20个(主要在车间、工段、班组、机台、柜台、窗口、车组、机组等集体中评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00名(分配表附后),各单位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推荐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候选人,一线职工须占50%以上;科教人员不少于20%;企业负责人的比例不超过15%。

评选要兼顾平衡,使各条战线、各行各业都有先进人物的代表。评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从严掌握,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评选推荐的原则和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突出经济技术创新,坚持自下而上产生,群众公认。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把关,逐级上报。表彰命名前,要对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3、被推荐的先进企事业单位和企事业负责人必须是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方面有突出的业绩,还须经过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审计、纪检和监察部门审查签署意见。

4、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计划生育超标;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会经费;未组建工会,未实行职代会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未签订集体合同,用工行为不规范,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5、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从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的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中评选产生。已经获得市级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推荐。

四、具体事项

1、企事业单位申报五一劳动奖状,因名额有限,不便分配,各县(市)区、市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均可推荐,由市总从推荐的单位中优中选优、统筹考虑确定。车间、班组、科室五一劳动奖状,原则上从过去申报的“工人先锋号”中选定,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也可以直接推荐。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不负责推荐同级工会负责人为“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由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

2、各有关单位拟推荐的预备人选,应打印填写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候选人简表,一式15份(可复印),加盖本级工会公章,4月8日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待市总工会初审后,通知填报正式登记表。

3、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须填报登记表一式3份(不能复印),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10份。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等推荐单位要形成规范的评选推荐报告(须加盖本级工会公章),连同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务必于4月15日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和经验,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绩。